張貼日期: 2026-02-03 16:04:11 點閱:92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29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08207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持續加強「菸害防制法」相關法規宣導,提醒學生避免於社群平臺或網路張貼、分享及展示菸品(含電子煙)、吸菸及使用電子煙行為之圖像、影片或文字內容,並強化媒體識讀、法治觀念教育及正確使用網路行為等,以降低學生受不當網路資訊影響而造成健康危害或違法風險。
資訊:
一、電子煙防制專區:https://www.hpa.gov.tw/Pages/List.aspx?nodeid=444
二、「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」主題專區: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topic/2020health